聯發科:應證交所要求澄清105年10月06日工商時報之新聞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06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聯發科第三季毛利率可以守住35%,甚至有機會超越上季35.2%
的水準,但第四季可能往33%靠隴,不排除有下看32%的可能。”
7.發生緣由:
該篇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報導純屬媒體臆測
及推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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