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達國際: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如下: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69,641,519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鴻元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鴻棋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 鴻元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4,857,989股、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5,881,493股、 鴻棋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5,126,692股、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7,262,493股。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鴻元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59%、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76%、 鴻棋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44%、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35%。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鴻元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5,728,165股、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048,550股、 鴻棋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9,570,971股、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922,337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鴻元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9.27%、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92%、 鴻棋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64%、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44%。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00年12月2日起至105年10月5日止,經由減資彌補虧損方式減少26,858,644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未變動。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未變動。 七、資金來源明細:未變動。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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