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揚科:公告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20億元聯合授信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0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參貸銀行團成員共7家,包括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大眾銀行、
臺灣銀行、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及台新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甲項授信:新台幣5億元整。
乙項授信:新台幣15億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為購置機器設備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購置機器設備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以本公司不動產及附屬設施等作為本案之擔保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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