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產險公告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處分案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14
2.違規情形:子公司國泰產險辦理保險業務,
有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一、104.7.21收受金管會所提缺失事項之陳述意見通知書
,即於法定期間內函覆陳述意見書。
二、金管會核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款第5目及
第17條規定不符,依保險第171條之1第5項裁罰。
4.預計改善措施:子公司已就相關流程檢視並強化控管機制。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罰鍰新臺幣60萬元。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貿易戰再起 新興市場債券還能投資嗎?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