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電子:澄清聯合報105年8月6日之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1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6.報導內容:有關2016/08/06聯合報記者王敏旭╱即時報導內文中提及
「上市公司群聯電子與子公司曜成科技
被控涉嫌透過會計師事務所作假帳,...」一事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予以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2016/08/06聯合報記者王敏旭╱即時報導內文中提及
「上市公司群聯電子與子公司曜成科技被控涉嫌透過會計師事務所作假帳,...」
一事,文中所提之會計師事務所並非指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該事務所簽證本公司財報之兩位簽證會計師均並未參與曜成科技(前聯東電子)、
華威達科技及永馳三家公司銷貨往來之決策或帳務處理,
在此特別澄清,並對報導內容而造成社會大眾對該會計師事務所
及兩位簽證會計師有所誤解而傷及其聲譽,深感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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