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輝:本公司105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95,894,59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5元。 二、本公司訂定105年8月31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5年8月27日至105年8月31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最後過戶日105年8月2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5年8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66之1號11樓(電話:02-23118787) 三、本次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配發,茲訂於民國105年09月21日為發放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負擔,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30元以下,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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