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前十大股東與恆大不構成一致行動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萬科9日晚間公告,公司不存在私下提前向特定對象單獨披露、透露或泄露中國恆大集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
公司根據相關規則從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得股東名冊後,按照公司信息保密制度,由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將該等股東名冊存放於專門的計算機保管。公司員工或向公司提供服務的第三方如因信息披露、召開股東大會、分紅派息等事務需要使用股東信息的,經董事會秘書批准,可以獲得基於股東名冊整理的股東持股信息。
公司股東可根據《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出查詢公司股東名冊申請,公司在核實股東身份,對提出查閱申請的股東就其本次查閱進行登記,並經董事會秘書確認後,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向提出申請的股東提供有關信息。
2016年7月至8月4日(含當日),公司並未收到股東查閱公司股東名冊的申請。自8月5日起,陸續有部分投資者致電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咨詢查閱公司股東名冊事宜,截止目前,公司並未收到股東正式提出的查詢公司股東名冊的申請。
公司向相關方進行了函詢。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在回復中表示,「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管或發言人從未接受過任何媒體采訪,也從未授權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市場發布過『否認公司或許家印以個人名義購買萬科股份』的言論或消息。本公司不清楚該等信息的來源。」
按照《關注函》的要求,公司向相關方進行了函詢。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在回復中表示,「經本公司自查,本公司及一致行動人與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科』)《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中列示的前十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之間不存在協議、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擴大所能夠支配萬科股份表決權數量的行為或事實,亦不構成一致行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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