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力士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03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承認本公司一O五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案。

2.擬訂「銷貨對象與收款對象不一致作業程序」。

3.因應公司外匯避險所需,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金融交易額度。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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