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03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承認本公司一O五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案。
2.擬訂「銷貨對象與收款對象不一致作業程序」。
3.因應公司外匯避險所需,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金融交易額度。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