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環宇:澄清經濟日報C4版新聞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23
2.公司名稱:環宇通訊半導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GCS Holdings,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砷化鎵廠F-環宇(4991)、F-IET(英特磊)聚焦利基型市場,以通訊
元件和磷化銦為主,其中環宇產品光通訊占六成,第2季毛利率39.4%,法人預
估,第3季毛利率因產品組合持續優化,可再提升。
由於環宇可藉由光電比重提高,帶動毛利率提升,並研發難度更高的發射端晶
片,根據元富投顧的預估,環宇第3季每股純益可達1.54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上述媒體報導關於第3季毛利率因產品組合持續優化,可再提升,係屬法人
媒體臆測,與本公司無關,實際財務狀況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2)報導指出由於環宇可藉由光電比重提高,帶動毛利率提升,並研發難度更高
的發射端晶片,根據元富投顧的預估,環宇第3季每股純益可達1.54元,係屬法
人媒體臆測,與本公司無關,實際財務狀況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
公布者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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