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旺科技:說明本公司與揚華公司交易,以正視聽。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17
2.公司名稱:友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4年1月23日第一次接獲揚華科技銷售訂單,並依循本公司相關作業規
定執行,104年1-6月銷售共計10筆,金額174,301仟元。自客戶於104年6月16日爆發
掏空公司案後本公司就立即停止對客戶銷售。
(2)客戶在104年6月16日爆發掏空公司案前,對於到期應收帳款均支付正常總計金額
50,653仟元。惟自104年6月16日案件發生就逾期未付,欠款總計金額132,363仟元。
(3)經催討客戶未依承諾分期支付欠款及增加擔保物,故本公司已於9/1對該客戶依法
執行假扣押,所扣押存貨約6仟萬元,同時於104年Q2對應收帳款餘額認列呆帳損失
132,363仟元,造成本公司上半年由獲利42,582仟元轉虧損89,781仟元。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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