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運: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十七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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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陽明海運國內第十七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40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千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年利率1.1%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到期之國內公司債
10.承銷方式:不適用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臺灣銀行(20億元)、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0億元)、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5億元)、元大商業銀行(5億元)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市府分行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視發行市場狀況得一次或分次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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