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品:本公司9/5審議委員會對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及美國存託憑證之補充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8款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4/08/25
2.召開日期:104/09/05
3.會議出席人員:宣明智委員、林財丁委員及沈維民委員
4.委員會就本次收購審議結果,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
理由:
近日媒體報導,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日月光」)董事長張虔生及
營運長吳田玉分別就本審議委員會104年8月28日審議結果進行相關回應(下稱「日月
光回應」),針對該等回應,本審議委員會表示意見如下:
一、日月光回應表示,公開收購股份按相關法令規定不能事先公開,故礙於法令限制
,無法事先知會本公司云云。然而據查,我國相關法令從未禁止公開收購人事前與被
收購方溝通,以順遂公開收購之進行,我國實務上亦罕見未與被收購方溝通即逕自進
行公開收購之先例,日月光顯係對我國法令及公開收購實務有所誤解。
二、日月光回應表示,本次收購是純粹財務投資,絕不干預本公司經營。本審議委員
會基於保護本公司股東權益之立場,建請日月光於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向主管機關申報
文件與公告中,正式說明並確認本次收購之目的純屬財務性投資、不介入本公司經營
,並聲明於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間,將不直接、間接擔任或推舉任何人擔任本公司董事
,以利本公司股東判斷是否參與本次收購之應賣。
5.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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